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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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发布时间:2022-04-28

科通知[2022]054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老师: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 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本次申报包含“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科技部通知、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请查阅本通知附件。

一、科技部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 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 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 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 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 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 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 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 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3~4倍于 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 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 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选择立项。

二、我校受理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联合申报协议及其他申报材料盖章

第一步:校内申请人(包括牵头申报项目和参与申报项目的)填写好《2022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已签字的个人诚信承诺书存成电子版,将两个文件发送到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两个文件见附件。

第二步:申报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办理流程:

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科研服务——财政科研项目盖章申请——立即申请。然后按页面提示操作上传需盖章材料。需要法人证书复印件的可同时办理。

(二)依托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

1.项目申报人在发送了《2022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后,可在2022年5月10日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2.北京工业大学已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单位。其他单位及个人均无需再为北京工业大学进行单位注册。

3.由我校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按属地划分原则可选“地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推荐单位。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 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对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与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 不查重。

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 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 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 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项目申报人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5.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 (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 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6.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8:00至6月30日16:00。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扫描及上传需要较多时间,请申报人务必预留出足够的时间。

四、相关事项咨询方式:

1.系统技术咨询:program@istic.ac.cn(首选);010-58882999(中继线)(不容易打通)。

2.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详见科技部通知

3.学校受理工作安排咨询:

联系人:科发院基础研究与重大项目办(知新园412室) 卞慰萱

邮箱kjcjhs@bjut.edu.cn(首选),电话67391476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