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通知[2022]053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老师: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本次申报包含以下重点专项:
(1)“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
(2)“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
(3)“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
(4)“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
(5)“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
(6)“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
(7)“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
(8)“氢能技术”重点专项
(9)“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
(10)“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
(11)“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
(12)“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
(13)“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
(14)“工业软件”重点专项
(15)“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
(16)“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
(17)“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
科技部通知、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请查阅本通知附件。
一、科技部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我校受理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联合申报协议及其他申报材料盖章
第一步:校内申请人(包括牵头申报项目和参与申报项目的)填写好《2022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已签字的个人诚信承诺书存成电子版,将两个文件发送到学校联系人邮箱kjcjhs@bjut.edu.cn,两个文件见附件。
第二步:申报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办理流程:
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科研服务——财政科研项目盖章申请——立即申请。然后按页面提示操作上传需盖章材料。需要法人证书复印件的可同时办理。
(二)依托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
1.项目申报人在发送了《2022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工大申报情况登记表》后,可在2022年5月17日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2.北京工业大学已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单位。其他单位及个人均无需再为北京工业大学进行单位注册。
3.由我校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按属地划分原则可选“地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推荐单位。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项目申报人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5.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8:00至6月20日16:00。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扫描及上传需要较多时间,请申报人务必预留出足够的时间。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 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高质量发展亟需、 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 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 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 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 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 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 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设立青 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 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 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 总体目标的实现。
3.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 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 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 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 转化。
4.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 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 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 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 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 产出。
5.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在部分重点专项指南中试点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要求由科研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下不设课题,实行定额资助,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在验收时将对技术指标完成和成果应用情况进行同步考核。
五、相关事项咨询方式:
1.系统技术咨询:program@istic.ac.cn(首选);010-58882999(中继线)(不容易打通)。
2.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详见科技部通知
3.学校受理工作安排咨询:
联系人:科发院基础研究与重大项目办(知新园412室) 卞慰萱
邮箱kjcjhs@bjut.edu.cn(首选),电话67391476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4月28日